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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章 这叫专利法?

第178章 这叫专利法? (第2/2页)

所以,如果只是想得个官儿就行,走流外官铨选的路子,反倒是更容易更宽阔。
  
  象徐齐霖眼前这些平民子弟,便是多抱着这种想法,陈老财的儿子陈敬宣便是其中之一。
  
  同样是算学馆,国子监他们是根本没有资格进去的,退而求其次,招收条件宽松的大盈库便是唯一的选择。
  
  当然,大盈库的算学馆名声也不显,打着的旗号也只是为大盈库培养会计类的工作人员。
  
  这些学员对此心中也有疑虑,也有抱着试试看的心理。尽管是平民子弟,但出自地主、商人等家庭,吃穿是不愁的,也愿意进行一下尝试。
  
  对于学员们的心理,徐齐霖自是知道。可他也没有上来就灌鸡汤,什么奋斗就有出路,苦学就能出仕。
  
  讲完了第一课,也就是最基本的阿拉伯数字,并留下作业,每人写五十遍。
  
  “数月后,本官会上奏陛下,从你们中选择十名优秀者,与国子监算学馆进行一次比试较量。或许,陛下还会亲自驾临观看。”
  
  徐齐霖看似平淡地留下一句话,转身就走,却让学员们立时兴奋激动起来,教室里响起了越来越热烈的议论和喧哗。
  
  这一句话的信息量很大,也很震撼。
  
  国子监可是国家最高学府,六门学科的满额才是三百人,还都是贵族子弟。贵族与平民的天生阶级隔阂,产生敌视并不意外。
  
  如果能在比试中把那些平日目高于顶的官二代打败,不仅是证明自己的才能,更有扬眉吐气的感觉。
  
  何况,陛下还有可能亲临,表现得突出的话,说不定就得到陛下的青睐,一跃龙门。就象马周似的,一篇谏议便平步青云。
  
  好吧,就算陛下不来,只要达到第一个目的,干翻那帮纨绔子弟,让他们丢人丢脸,也就够了。
  
  一番兴奋的议论喧嚣后,学生们各自散去,找僻静地方刻苦用功。
  
  《初等数学》就是用这点好处,只要不是太笨,入门后可以自学,效果因人而异,但实用性肯定是大唐第一。
  
  况且,这些学员都是有基础的,你要是从识字开始,从十以内加减法开始,还不把徐齐霖愁死。这可是要成为吏员的,还能象学龄前或小学那样教?
  
  徐齐霖坐在办公室里正在偷笑,成功激发起学生的热情,这招儿好使,很成功。
  
  对于平民百姓来说,刻苦学习不是问题,有才能也不意外。但缺的便是公平竞争的平台,缺的就是表现的机会。
  
  机会我给你们了,如何表现就看你们自己的了。
  
  偷笑过之后,徐齐霖又有些感慨。从古至今也是一样,没有资源,没有人脉,寒门子弟想出头,何其难也?
  
  而自己,则是幸运的,不必浪费太多时间从底层爬上来。十年、二十年,可能也到不了现在的官阶和地位。
  
  最主要的是,自己能抱上李二陛下这条大粗腿,使很多想法得以实施,很多东西得以推广。
  
  尽管这些还不足以改变历史的轨迹,也不足以改变老姐的命运,但他还在努力。而他踩着的中外科学家、文学家、名医等等的肩膀,事半功倍。
  
  收起繁杂的思绪,徐齐霖取过纸笔,沉吟了片刻,在纸上写下了“自然常识”四个字。
  
  ………………
  
  中国古代的大多统治者也知道,社会情况是不断变化的,为实现统治,需要经常修改法律。
  
  但老皇帝制定的法律通常会被认为是“祖制”,从伦常的角度讲,后代不可以改变祖先法律。所以,新皇帝只好采用发布单行法规的办法来补充法律。
  
  这种法典恒久稳定、单行法规层出不穷的立法特点,是中国古代法制史的一大特色。
  
  而精明的统治者,都会有意识地将皇帝的指示和单行法规加以区分。
  
  比如唐朝的法律明确规定,皇帝发布的“敕”,只有处分个别事项的效力,却不得直接援引为依据。只有经过整编为“永格”,才会上升为一条单行法令。
  
  而且,即使成为单行法规,仍然被置于“权宜之计”的地位,单行法规往往只有一段特定时期的效力。
  
  “律者,常经也;条例者,一时之权宜也”。也就是说,只有以“律”称呼的,才算是正式的成文法典,非常稳定,轻易不会改变。
  
  从徐齐霖的角度来讲,他自然希望专利法能够成为“律”,持之久远。
  
  但实际情况却不允许,不能一蹴而就,让他也感到遗憾,可之前也有心理准备。
  
  现在,经过政事堂的反复讨论修改,专利法被以“敕令”的形式颁布了,但却已经变了样儿,与徐齐霖所制定的有很大差距。
  
  按照“敕令”的规定,发明人只能到长安向官府报备发明,审核通过后,将获得独家经营的权利,并可出售此权利,或授权别人使用此发明;
  
  好吧,没有电脑,更没有网络,发明可能相同,若向各地官府报备,则很可能重复审核批准,出现多个发明人,这官司不好打。
  
  “敕令”还规定:若发明涉及到军事,比如新式武器,则官府有权出钱买断,发明人则不得再授权他人;如果官府认为发明将应用广泛,利国利民,也同上处理;官府的工匠取得发明,其发明权归官府所有,发明人将获得奖励……
  
  发明拥有的年限呢?官府买断的价钱如何确定?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如何界定?奖励的标准呢?
  
  规定是模糊的,也体现了封建社会的本质,但用买断来代替征用,无疑也是一个进步。
  
  嗯,算是专利法的雏形吧,能搞成这样也算是人类历史的首创,毫无疑问的第一了。
  
  徐齐霖仔细阅看之后,虽然有遗憾,但也算达到了他的目的,起码李二陛下应该是这样认为的。
  
  不就是怕别人偷去制糖工艺,与大盈库竞争分肥,从皇家的兜里掏钱嘛,发配岭南的处罚够不够重?
  
  (本章完)
  
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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