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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 29.28.27.1.1,

30 29.28.27.1.1, (第1/2页)

【当时只道是寻常】
  
  送灯节极其热闹。
  
  他们到瑞国都城时已经月上中天,城里却一片灯火通明。各式各样的花灯挂得到处都是,路上的人要么提着一盏,要么捧着一盏,人人脸上都带着笑意。
  
  虽然是送走孤魂野鬼的节日,但瑞国在清明扫墓,中元祭鬼,这样的送灯节则要办得热热闹闹,送鬼除晦。这一夜不设宵禁,大街小巷到处有走动的巡捕防止火患,秩序反而比平日要好,父母也容许小儿女们提灯出游,彼此相看。
  
  已经情投意合的情侣,早几日便选好了提灯,在这日提着一对灯并肩夜游,互诉衷情。没有游伴却春心浮动的年轻人提一盏最常见的莲花灯,走在去湖边放灯的人当中,等待着自己的缘分。也有正儿八经追悼故人的人,他们往往在大河附近买一盏莲花灯,放入事先写好的香囊、信笺、祭文,将之放入灯中,剪掉提灯的垂线,把一盏莲花灯放入大河,让它顺水而流,将追思带给亡魂。
  
  因此“送灯节”也被称为“夜会节”,会人会鬼都是相会。
  
  魏昭在魏将军府当小公子的时候,也参加过不少送灯节,没少甩开一大堆侍从玩耍。他拿竹篾做过花灯,在小树林里惊扰过情人,还顺着灯火辉煌的河水跑过好几里路,只为看看那些放在河上的莲花灯能亮多久。他能说出好些适合赏灯的地方来,如今却只能装作一无所知,跟在公良至身后。
  
  童年的记忆已经模糊,当初让魏小公子激动不已的送灯节在现在的魏昭眼中,只不过是凡人的普通庆典罢了。时隔二十多年,庆典看不出有什么变化,倒是走在身边的道士更有看头。
  
  公良至手上什么都没拿,对自己突然请卫钊来送灯节的理由半句不提,只有一搭没一搭地同他讲送灯节的传说习俗,讲瑞国的风土人情。魏昭半心半意地听,眼神一次次错过花灯,往公良至身上飘。
  
  年近而立之年的公良至本来就比过去随和许多,这会儿又和游人一起讨点心吃,橙红色的火光映在他脸上,竟让他看上去像个逛灯会的寻常游人。大概只有那张脸鹤立鸡群,那些送糕饼的人看到他,不约而同地多塞几块。
  
  “道长很受欢迎哩!”魏昭调笑道,看着那个给公良至灯糕的大妈笑裂的脸,“下到七八岁,上到七八十岁,人人都对道长青睐有加。”
  
  “也就这个节日,我这张脸特别讨巧。”公良至笑道,“换做其他节日,定是卫钊收获更多。”
  
  除了放花灯以外,送灯节的人们还给游人分发一种称作“灯糕”的花灯状糕点。旧俗中这不是送给游人的,而是送给混在游人当中眷恋人世不肯离去的鬼魂,让他们吃饱了好上路——当然,原传说的说法要优美许多。卫钊这张脸也颇为耐看,属于那种路上会被人叫住问路的亲切面孔,而公良至呢,美则美矣,看上去不怎么好接近。
  
  换而言之,看上去很像那种混在人群里凑热闹的非人。
  
  公良至以往待机表情是一张冷脸,别人夸他少年老成,最开始没和魏昭打包称作“乾天双壁”时,还有一阵子拿了一堆冷面郎君之类的称号,把魏昭笑得打跌。那时魏昭觉得别人都很瞎,公良至哪里少年老成了?但凡成熟老练一些,公良至也不会在这种实力不足的时候时时摆出一张冷面。
  
  别人对上表情丰富的少年人,总会在心里看轻几分,把对方当做一眼能看出深浅的对手;而对着公良至,难免嘀咕几句心思深沉不好对付,戒备心开始便提了起来。魏昭擅长用一张“容易揣摩”的孩儿面骗人,他清楚缺乏表情的公良至无非是懒得应酬,或者不知该做什么反应好。这样的公良至在他看来有些幼稚,十分可爱,又让人操心,很能激发魏昭当兄长的自觉。
  
  现在的公良至时常笑,在人前总是眉目舒展,与人交谈时噙着一丝笑意,让人如沐春风,让魏昭觉得假和陌生。公良至眼中有岁月沉淀的风尘,顶着那张加冠之年的俊美面孔,真像只游戏红尘的狐妖。
  
  魏昭想舔他笑出细纹的眼角。
  
  事实上那不是他唯一想做的事,周围成对的男女让空气中多了几分旖旎。他有一脑子龌龊事想对公良至做,以往看着挚友单纯想着“我哥们就是好看”日子毕竟已经过去了。魏昭看了一阵就得移开视线,鬼召神念归位,自制力随时喂狗,魏昭担心看久了自己就按捺不住,光天化日之下做出什么禽兽事来。
  
  “这便是放灯的地方。”公良至说,“大河贯穿半个昆华界,据说下能入九幽,通黄泉。”
  
  他们已经出了灯市,到了一个僻静的地方,公良至走得熟门熟路,显然不是第一次来。
  
  “真能到九幽吗?”卫钊问。
  
  “大河下游流经南荒。”公良至说,“南荒有九幽缝隙,没准真能到呢。”
  
  “道长去过南荒?”魏昭又问。
  
  “确实去过。”公良至一边说,一边从芥子袋里拿出一盏莲花灯。
  
  那盏莲花灯只有巴掌大,但魏昭一眼能看出灯骨架由墨玉竹做成,灯面用了炼制符箓的材料,灯下还画了小阵,实在相当结实。公良至咬破手指在灯下点了点,小阵运转,灯火亮起。
  
  “不往里写点什么吗?”魏昭看着公良至把灯放水面上,问道。
  
  “不必。”公良至说,“故人自然知我心意。”
  
  哪一个故人?我,还是孩子他妈?要是一盏灯还要我跟别人分,我可不干的。魏昭想归想,却不好问,以免得到一个让人憋闷的答案。
  
  于是他问:“道长听起来对瑞国很熟啊,经常来这里吗?”
  
  “一年总要来一次。”公良至说,“内子生于瑞国,不幸因我之故,红颜薄命……我每次前来总要想,这里可曾是她幼时经过的小巷?她是不是也曾在这条河边放过灯?她小时候,爱吃这种糕饼吗?”
  
  魏昭想,戏肉来了。
  
  “我与内子情意相投,只恨相伴的时光太短。”公良至叹息道,“我们曾于青剑山观日出,在潮浪岛见泰和鱼群洄游,还在小昆仑顶见过云海之上霞光如画……她当初说过只愿与我看天上瑶池……”
  
  “道长!”魏昭突然说。
  
  他不该打断,然而魏昭实在忍不住了。
  
  行,你老婆也生魏国,你老婆也跟你去过青剑山,去过潮浪岛还刚好看到泰和鱼巡游,还去过小昆仑……这他妈不是我们修心路上走过的路线吗?你怎么不说去梁国花朝节啊?好吧,就算你带着她故地重游,她还能跟我一模一样说要去看瑶池?内门子弟知道瑶池不是传说已经够难得,一个凡人知道个屁?!
  
  魏昭要气疯了,他看着公良至面上可以乱真的哀伤,不知“公良至拿我们的经历移花接木到老婆身上当做情史讲给后生听”和“同样的路线公良至对自己和凡人老婆走的那一次更加印象深刻”哪一种更让他把肺气炸。很快魏昭不能尽情生气了,他必须深呼吸,努力吐纳,别在公良至眼皮子底下爆黑气出来。
  
  公良至看着他的表情,不知理解成了什么,拍了拍卫钊的肩,继续说:“很抱歉让你误会,但我早已心有所属,斯人已去……”
  
  “道长,”魏昭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,“小昆仑顶罡风肆虐,唯有修士可挨住,敢问嫂嫂如何上去的?”
  
  公良至停了下来。
  
  “我听说青剑山由青剑书院把持,那些儒生最古板,根本不让女客上山。”魏昭咬牙切齿道,“你又是如何带着嫂嫂进山?”
  
  这两句话说得并不符合人设,卫钊此时应该注意不到这些,或者不知道这些事。但这种时候魏昭半点没有顾及细节的余力,他的全部自制力都用来维持自己这副勉强算冷静的表情,而不是嗷地一声扑上去,把花灯撕巴撕巴生吃了,然后把公良至的衣服撕巴撕巴就地办了。
  
  如果公良至再说一句鬼话,魏昭就不忍了。
  
  公良至听魏昭说完,惘然若失地一笑,居然痛快地说:“对,我骗你的。”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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